男子窃车低价转卖获刑8个月
2023-11-24 09:07:4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陈正刚 | 点击量:8458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:陈正刚)近日,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,被告人向某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,被告人向某非法所得款600元,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
法院经审理查明,2023年4月1日至8日,被告人向某先后4次在株洲市天元区、石峰区盗窃他人山地自行车。经价格认证,被盗的4台山地自行车价值3292.1元。

被告人向某将上述盗窃来的山地自行车均卖给了王某某(已作不起诉),共计非法所得600元。

责编:刘惠明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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